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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升本“护理组”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

2025年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升本“护理组”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

  • 分类:考试大纲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5-03-16 15:07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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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升本

护理组专业考核要求及技能考核要点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5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升本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的通知》(辽教通〔2025〕21号)有关要求,现公布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升本医学组、护理组专业技能考核要点。

一、考核要求

(一)考核方式

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均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二)考试时间

专业综合课:2025年4月12日9:00-11:30。

专业技能:2025年4月12日14:30-15:30。

(三)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s://zsbxxfb.symc.edu.cn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4月7日6时-12日15时

(四)考试规则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于考前40分钟开始到准考证显示地点进行安检入场,双证缺一不可。进入考点后,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和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3.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用品,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应在答题卡(纸)、试卷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凡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在考试期间因特殊情况暂时离开考场需经监考或巡考人员同意,同时须有监考人员陪同,再次返回考场时,监考员必须对考生再次进行安全检查。除此之外,离开考场均须交卷并不得返回续考。

6.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7.考生应当在答题纸(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8.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 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10.考生在专升本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

二、技能考核项目

(二)护理组

项目一:周围密闭式静脉输液

项目二:口腔护理

  • 技能考核内容

(二)护理组

项目一:周围密闭式静脉输液

1.正确评估患者并给予合理的核对解释。

2.正确进行静脉输液用物准备。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和查对制度。

4.能够根据患者皮肤和血管情况,合理选择穿刺部位,正确消毒。

5.正确掌握静脉输液操作流程及要点。

6.正确进行整理记录。

7.掌握静脉输液的注意事项。

8.能够正确识别输液故障及进行故障处理。

9.操作者仪容仪表符合操作要求,能够进行有效护患沟通,注重人文关怀。

项目二:口腔护理

1.正确评估口腔状况评估并给予合理的核对解释。

2.能根据口腔状况准备合适的漱口液及药物。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和查对制度。

4.正确进行口腔护理用物准备。

5.正确掌握口腔护理操作流程及要点。

6.正确进行整理记录。

7.掌握口腔护理注意事项。

8.操作者仪容仪表符合操作要求,能够进行有效护患沟通,注重人文关怀。

四、其他说明

1.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咨询电话:024-62253285(工作日9:00-11:00、13:00-15:00)。

3.其他未尽事宜待后续通知。

 

                                                                        沈阳医学院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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